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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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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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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的精神,将“98方案”中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门课程有机融合,形成的一门以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为依托的崭新的课程,是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该课程的主要任务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以马克思主义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的教育为主要内容,遵循大学生成长的基本规律,针对大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面临的思想道德和法律问题,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体验,帮助大学生形成崇高的理想信念,弘扬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思想品德修养,增强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全面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

课程的主要目的是:从大学生面临和关心的实际问题出发,以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的教育为主要内容,通过理论学习、讨论和自身的实践,逐步形成高尚的理想情操,培养良好的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树立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和时代精神的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使大学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该课程的突出特点是:第一,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和应用性。它强调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以及其他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对大学生在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方面遇到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创造性地作出科学的、有说服力的回答和阐释;第二,具有很强的规范性和实践性。它旨在培育和养成大学生的思想品德,注重知和行的统一,在传授思想道德理论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同时,更注重实践和行为,更重视“规范”向实践的转化。

我校思想道德基础与法律基础课程由人文学院思想思想品德教研室承担教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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