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要求,响应学校安排,规范教学管理秩序,筑牢教师职业行为底线,《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教研室于6月3日组织全体教师开展专题教研活动,集中学习教学运行管理、师德行为规范等四类共五份重要文件,引导教师强化规则意识与责任意识,将规范要求融入教学育人全过程。活动由教研室主任主持,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体教师集中学习《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本科生课堂教学调(停)课管理办法》(辽石化大教〔2026〕134号)。办法明确调课、停课、补课、代课四类情形要求:调课须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申请,除特殊情况外不得申请,同一课程学期内调课不超过2次;补课须在调课后2周内完成同等学时教学,提前3天报备并通知学生,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证明;代课须优先安排同课程组具备资格的教师,经学院和教务处双重审批后方可实施。与会教师一致表示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需调(停)课时按规范流程办理,杜绝擅自调课、停课等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教学秩序。
第二阶段,学习师德师风建设相关文件及负面案例。本阶段集中学习四份文件,首先学习《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教监〔2014〕4号),明确“六个严禁”红线:一是严禁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红包等各类财物;二是严禁参加可能影响考试、考核公平性的宴请及聚餐活动;三是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旅游、健身等娱乐活动;四是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个人及亲属的各类费用;五是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商品、商业服务获取回扣;六是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所有要求为职业行为红线,触碰即严肃追责。
随后学习《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和《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教研〔2020〕12号),明确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需遵循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潜心教书育人、落实指导责任、加强学术规范指导、秉持公平公正、遵守廉洁规定、关注学生身心健康、构建和谐师生关系八条核心准则,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兼顾学业指导与价值引领。
全体教师结合涉及体罚学生、性骚扰、违规获取津贴等内容的两期负面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相关责任人均受到开除、撤销教师资格等严肃处理。与会教师一致认为,案例暴露出部分教师理想信念滑坡、规则意识淡薄的问题,严重损害教师职业形象、伤害学生权益,充分彰显了师德违规“零容忍”的鲜明态度,为全体教师敲响了警钟,警示师德底线无“灰色地带”,需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教研室主任在总结中要求全体教师将本次学习的文件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牢固树立规矩意识,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教学管理规定;要强化立德树人责任感,把师德要求融入教学、指导、服务各环节;要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教学环境。与会教师一致表示,将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自觉践行文件要求,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切实提升教学育人水平,为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贡献力量。(撰稿人:杨锦 校对人:张宇彤 审稿人:周晓欢/尹思迪 摄)